2005年4月2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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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盘去留产妇做主医院无权随意处置
据新华社

  去年11月,哈尔滨市一家饭店将民间传说为具有“神奇大补功效”的胎盘引上餐桌,市民众说纷纭。
  针对沸沸扬扬的“胎盘宴”事件,为解决广大产妇和医疗机构对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置的疑问,卫生部日前在《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》中明确指出,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。

  谁从医院收走了胎盘?
  记者在太原市一家比较规范的省级医院产科采访时,一位护士长言之凿凿地说:“我们的胎盘都让省疾控中心收走了。”采访多日来,记者第一次听到如此明确的说法。
  然而之后对山西省疾控中心等部门的一系列采访,得到的却是否定的答案。山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过去这些年,卫生部对胎盘管理一直没有什么具体规定,卫生厅也无法过多干涉,怎么处理胎盘由医院自行决定。据这位护士长介绍,这几年收胎盘的人专门给了医院一个冰柜,能放40多个胎盘。产妇分娩之后,护士就把胎盘用淡蓝色的医用塑料袋单个装起来,放进冰柜冷冻。一般收胎盘的人一两周来一次,除了每月给医院十几元的电费、卫生管理费外,不付其他任何费用。
  记者希望了解收胎盘的是疾控中心哪个具体部门,护士长说,收胎盘的人自称是省疾控中心的,交接手续上盖的章是一家“人胎血制品服务部”。但她并没有给记者看交接手续,只告诉了一个联系电话。当记者按这个号码打过去时,对方说是住宅电话,与“人胎血”无关。记者向“114”查号台查询,被告知没有与“人胎血”有关的电话登记,电话簿上也找不到这类机构名称。随后,记者又先后向山西省、太原市疾控中心核实,他们查了两天后均表示,疾控部门没有一个科室到医院收胎盘。有关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的一位知情者透露,前几年有过疾控部门到医院收胎盘的事,有一段时间还给医院兑换胎盘组织液,现在可能变成类似生物制品药厂来收,大概还打着疾控部门的旗号,他们在许多医院收,绝不是一两家医院。
  西安市一位老医生向当地媒体揭开了其中“猫腻”。医生说,根据惯例,绝大多数产妇和家属不关注胎盘的下落,通常产妇不要的胎盘会被作为医疗垃圾销毁掉。私人要想买胎盘,没有熟人介绍一般不可能购得。一些医院将产妇留下的胎盘集中回收放入冰柜后,再交给医院的有关部门处理。其中一部分胎盘被一些药厂、生物制品厂收购。一些对胎盘监管松懈的医院,售出胎盘所得收益要么被医院个别部门占有,要么被个人私分。
  一方面医院继续对胎盘进行我行我素神秘地处理,一方面是卫生部明确的批复,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如何管理的呢?记者走访山西省卫生厅几个部门后得知,卫生厅并没有收到正式文件,但他们在网上和报纸上看到了这一消息。他们表示将尽快把这一“批复”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医疗机构,与卫生部要求保持一致。如果出现买卖胎盘行为,将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处。

  多数产妇不知胎盘去向
  自去年底哈尔滨曝出“胎盘宴”后,尽管此类事件仅属个别现象,胎盘去向及其所有权问题却开始备受关注。然而卫生部作出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半个月以来,太原市很多产妇对胎盘去向仍十分漠然或不问其踪。
  10多天来,记者在太原市部分医院妇产科进行调查,询问孩子出生后产妇及家属要不要胎盘,几乎所有的产妇及家属都表示没有要,也不知留在医院的胎盘是如何处理的。在一家市级医院产科僔凷呑≡翰浚跷烁傅耐跸壬担拮颖煌平俊⒑⒆蛹唇錾哪且豢蹋胰俗罟匦牡氖悄缸悠桨玻渌氖虑樵缫雅自谀院蟆5笔币缴仕骸澳忝且灰ヅ蹋俊彼患铀妓骶痛鸶础安灰薄T诹硗饧讣乙皆翰疲钦呦群笱柿?0多位产妇及家属,有的说,医生根本不征求他们的意见,自己当时也忘了问;有的则表示自己想要,但医生说那是医疗垃圾,不能给个人,由医院统一处理。据了解,不论医生是否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,大部分当事人都认为胎盘没啥用,选择了不要。有些市民对胎盘的营养价值也略知一二,知道它在中医上有滋补作用,但最终还是把胎盘留给了医院。
  一些已做了妈妈的女士说,医院一般都不会主动问产妇要不要胎盘,除非产妇自己要。儿子刚半岁的张女士说,她生小孩前就听说胎盘大补,所以一生完小孩就向医院要了自己的胎盘,但在住院期间,医院并没有主动问过她是否要胎盘。张女士认为,医院这种做法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。产妇在医院分娩期间,根本顾不上要胎盘,等到事后想起来了,医院会说已经处理了,但究竟怎么处理了,医院总是含糊其辞。同时,产妇要回了自己的胎盘,医生也应该向产妇介绍如何科学处理,以免因胎盘不适当服用传染疾病。

  多数胎盘按医疗垃圾处理
  胎盘,这个被遗忘、忽略多年的人体特殊组织,时下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和街头巷尾的话题。记者在太原市10多家医院进行调查时,不少医护人员表示,对多数产妇不要的胎盘,医院主要按医疗垃圾处理。
  一位太原市市级医院产科护士长说,产妇(僔凷厞媽1OST分娩前,医院一般要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,问他们是否要胎盘。对产妇及家属不要的胎盘,医院即装进黄色医疗垃圾塑料袋,统一密封起来,作为病理类医疗垃圾集中存放,由太原市环卫局特种垃圾管理处定时运走。也有医院说,他们把胎盘当医疗垃圾处理,但不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。
  然而,当记者提出想进产房看看胎盘时,院方要么说有人正在分娩,不能进去;要么说产房严格消毒,非医护人员和产妇不能进去,总之以各种理由婉言拒绝记者进产房。当记者到一家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垃圾处要求看是否有胎盘时,同样被工作人员阻止,称封存好的医疗垃圾不能打开。
  随后,记者询问了太原市环卫局特种垃圾管理处。一位负责人说,对于医疗垃圾,医院都是用黄色塑料袋分类整理好集中暂存。清运工人到医院拉医疗垃圾时,都是一桶一桶装,从不打开塑料袋辨认。医疗垃圾运到垃圾场时,也是直接卸到大铁斗里,入炉焚烧,工人根本不清楚里面是否有胎盘,也不知胎盘是何模样。

  医院擅留或买卖胎盘侵犯产妇权益
  就很多医院未经产妇同意就擅自留下并处理胎盘,一些律师明确表示,这是对产妇权益的严重干涉,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予以查处和预防。
  三晋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认为,目前我国尚未对胎盘归属问题制订相关法律、法规,但它作为人体的一种附属器官,应归本人所有。胎盘有使用价值,医院在知道胎盘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前提下,没有征求产妇的意见就将胎盘擅自留下来、甚至出售,是对胎盘处分权和收益权的一种严重干涉。“医院这种行为侵犯了产妇的合法权益,产妇应有知情权。医生在接生的时候,应当把胎盘与胎儿一并交给家属,即使把胎盘处理掉,也应该让家属知道胎盘的去处,对家属负责也对新生儿负责。”山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马民英说。马民英指出,在法律上明确了胎盘归产妇所有,并不意味着产妇可以随意处理自己的胎盘,比如把它卖了。卫生部就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“批复”明确指出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。这与我国民法、刑法明文规定“禁止买卖人体器官”的法理精神相吻合。
  山西大学社会学教授邢媛认为,虽然不能完全否定胎盘的药用价值,但如果像其他商品一样自由买卖和服用,就要看大多数人心理上能否接受了。从社会公共道德角度来讲,这样的商业行为不应该提倡。
  有媒体报道,成都、西安等城市一些医院已开始通过拟定正式文件,由产妇决定胎盘处理方式。西安一家医院起草了《产妇分娩后胎盘归属告知书》,在产前告知产妇如果胎盘没有携带传染病就可以自行带走,也可以自行放弃,交医院处理。
  刚刚签下首份“胎盘归属告知书”的小蔡表示,他是在征求妻子意见后作出自动放弃的决定的,“因为不知道有什么用处”。同时待产的5位产妇也都选择了放弃。